户口迁移审批通过后,办理新旧身份证更换手续的流程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- 户口已迁入新户籍地(系统已更新)。
- 旧身份证在有效期内(若已过期需按补办流程处理)。
二、办理流程
确认户籍信息更新
- 向迁入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迁移手续已完成(系统已录入),通常审批通过后会自动同步。
准备材料
- 原居民身份证(旧证);
- 户口簿原件(显示新户籍地址);
- 迁移证明(如《准予迁入证明》第三联,部分省份系统联网可省略);
- 20元工本费(现金或线上支付,补办需40元)。
现场办理
- 地点:新户籍地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身份证受理窗口。
- 步骤:
- 填写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;
- 拍照(需深色上衣,可现场拍摄或提供合规证件照);
- 采集指纹(16周岁以上必须录入);
- 签字确认信息,缴纳工本费。
领取新身份证
- 时限:15-30个工作日(偏远地区可能延长);
- 领取方式:
- 凭《领取凭证》到派出所自取;
- 办理时选择邮寄(需支付快递费)。
- 临时身份证:急需可申请临时身份证(当日可取,有效期3个月)。
处理旧身份证
- 新证领取后,旧证由公安机关收回或自行销毁(剪角后丢弃)。
三、注意事项
时间节点
- 旧证在领取新证前仍有效,但需尽快更换,避免影响银行业务、出行等。
- 迁移后超过1年未换证,可能被要求说明原因。
异地办理
- 若已离开新户籍地,可异地换证(需居住证或社保记录),但建议优先在户籍地办理。
信息一致性
- 确保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社保卡等证件地址统一,及时更新银行、驾驶证等关联信息。
特殊情况
- 姓名/照片变更:需额外提供变更证明(如户口登记事项变更页)。
- 丢失旧证:先挂失再补办,需额外提交《丢失说明》。
四、常见问题
- Q:不换身份证会怎样?
A:旧证仍有效,但办理需户籍信息的业务(如公证、购房)时可能受阻,建议及时更换。
- Q:能否保留旧证?
A:公安机关原则上收回旧证,若未收回,应自行销毁(避免被冒用)。
- Q:换证期间旧证能否使用?
A:可以,但乘坐高铁、飞机等需配合《领取凭证》或临时身份证使用。
提示:具体流程以当地派出所要求为准,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或通过政务平台(如“浙里办”、“粤省事”)预约办理。